半亩方塘万千意向
农大一角传播四方
亲爱的新同学
美丽的
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
欢迎你
在这里你将开启人生中
最美好的大学生涯
按照国家医疗保险属地
管理原则
大学生入学后
参加大庆市
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
让我们详细了解具体的
参保政策吧
一、医保待遇享受期限
入学就生效,参保期限为新生入学当年月份起至毕业当年年底,相当于赠送入学当年4个月的政府医疗保险待遇,保证与生源地医保、就业地医保无缝衔接,没有空档期。
二、享受五大医保待遇
(一)门诊待遇
大学生可在大庆市、医院、公立医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(站)(医院)门诊检查或开药使用医保。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%,每年最高可报元。
(二)住院待遇
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,医院级别不同,承担不同的起付标准后,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,年度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。(医院起付元、医院起付元后,按80%核销。)
(三)大病保险待遇
个人自付合理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元以上部分,按照60%报销,年度最高报销50万元。
(四)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待遇
大学生按规定参加体检,符合认定标准的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和门诊特殊治疗(恶性肿瘤放化疗、尿毒症透析治疗和脏器移植术后服用抗排异药品)待遇。
(五)便捷报销服务
大学生可享受“两城一家”的便捷报销服务,大学生在家乡所在地或大学参保地住院发生的费用,医院直接报销。
三、参保缴费方式
新生入学后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,按学制一次性缴齐在校期间保费。入学报到时,在“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财务处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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